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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考生应当自觉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严格遵从考试工作人员关于网络远程考场入场、离场、打开视频的指令,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网络远程复试考场及其他相关网络远程场所的秩序。

二、考生必须凭本人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网络远程复试,并主动配合身份验证核查等。复试期间不允许采用任何方式变声、更改人像。

三、考生无特殊原因未在系统设定的考试时间段内参加考试的,或复试过程中未经面试小组同意,擅自操作复试终端设备退出复试考场的,均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四、整个复试期间,房间内不得有除考生以外的人员,也不允许出现其他声音。不得由他人替考,也不得接受他人或机构以任何方式助考。复试期间视频背景必须是真实环境,不允许使用虚拟背景、更换视频背景。以上情况均视为舞弊。

五、考生音频视频必须全程开启,全程正面朝向摄像头,保证头肩部及双手出现在视频画面正中间,保证面部清晰可见,头发不可遮挡耳朵,不得佩戴口罩、耳饰、帽子、墨镜等无关物件。

六、复试全程考生应保持注视摄像头,视线不得离开(必须进行书写情况除外)。复试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查阅资料。学院有特殊规定者,以学院规定为准。

七、复试相关材料属于涉密信息,受国家法律法规保护。复试过程严禁私自录音、录像、录屏、拍照,禁止将复试相关信息泄露或公布。

八、复试期间考生未能在指定时间进入在线复试系统或考生端网络中断时,复试指定联系老师需立即与考生沟通说明情况,如果网络在3分钟内能够及时恢复的,考试继续进行,但需变更考试题目;考生端网络超过3分钟不能及时恢复的,可安排该考生改期复试,并开始下一位考生复试。

九、考生进入系统时,须在线签订复试承诺书,一旦发现违反承诺事项者,取消录取资格;系统进行人脸身份识别比对,全程录音录像,开学报到时再进行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取消录取资格。

十、考生不遵守复试规则要求,不服从复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并通知其所在单位;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责任编辑】一审:研究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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